日期: 2018/12/26
主旨: 9項金融新制,明年元旦上路
內容:

金管會表示,明年將實施的金融新制共16項,9項在元旦便上路。其中,與民眾權益較相關者共3項,包括賣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客戶過程需錄影或錄音,賣手續費後收型基金前需先說明費用結構,以及標準化醫療險23項疾病定義,減少理賠爭議。

首先,為強化對高齡者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的保護機制,金管會要求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應經客戶同意後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相關作業過程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核,確認適合投保後才能承保。

其次,為使醫療險產品的疾病項目及定義有一致遵循標準,以減少理賠爭議、維持商品開發設計彈性,金管會元月起統一22項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以及癌症險的癌症定義,合計標準化醫療險23項疾病定義。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決議統一標準化醫療險23項疾病定義,可使業者設計醫療險保單時,對重大疾病定義更一致,避免保戶投保2家醫療險,罹病卻出現1家理賠、1家不賠的爭議狀況,對業者而言可降低理賠糾紛,民眾也更能瞭解理賠根據。

為確保投資人事先瞭解主打「免手續費」的手續費後收型基金的隱藏成本,金管會要求基金銷售機構明年起銷售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時,需先向投資人清楚說明費用結構,並請投資人簽署聲明書後才可銷售,意即隱藏的「暗黑費用」必須先全部揭露。

其餘元旦上路新制,則包括:一、調整壽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美元保單利率將調升1~2碼。同時,健康險、傷害險等保障型商品的保單利率,可額外增加1~2碼,以鼓勵推動保障型及高齡化商品,並健全經營。

二、實施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評核對象為銀行、綜合證券商、產壽險公司,以利瞭解金融業執行公平待客原則情形,評核結果將作為金檢等監理參考。三、訂定保險業稽核工作考核要點,強化內稽效能。

四、配合國際同步採用IFRS 16租賃公報,並配合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擴大「使用權資產」的適用規範,放寬評估及核決程序,並配合各業別業務需求,放寬放寬以投資為專業者及大型營建業者應辦理公告申報的交易金額標準。

五、將「股票逆景氣循環措施」納入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此措施在景氣熱絡時,將使保險業增加風險資本,景氣反轉時則會減少風險資本,有助平穩保險業資本需求,降低股票市場波動對保險業資產配置影響,維持金融市場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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